发文机关: | 公文种类: |
标 题: 百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百金管委〔2023〕5号) | |
成文日期: | 印发日期: |
效力状态: 有效 | 发文年份: |
驻百色辖区各缴存单位 :
为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应对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新形势,缓解多子女缴存人购房经济压力,切实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作用,帮助缴存人解决购房资金困难问题,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对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如下:
一、降低首付比例
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新建商品房(含保障性住房),最低首付比例从25%调整为20%,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新建商品房(含保障性住房),最低首付比例从35%调整为30%。二手房、自建房、商转公、贴息贷款等贷款方式最低首付比例不作调整,按原政策执行。
二、适当提高多子女家庭缴存人贷款额度
生育三孩的缴存人家庭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60万元;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55万元。
三、适当放宽楼盘公积金贷款准入条件
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准入的项目楼栋,主体结构工程建设进度达70%以上即可准入公积金贷款备案,无需封顶准入。楼栋主体结构封顶并办结预抵押登记手续后发放贷款。本条款试行期截至2024年12月31日。
本政策调整自下文之日起执行,如此前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照本通知执行。
百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2023年9月8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