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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关于《百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百金管委〔2023〕5号)政策解读 | |
成文日期: | 印发日期: |
效力状态: 有效 | 发文年份: |
一、降低首付比例
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新建商品房(含保障性住房),最低首付比例20%,已结清首次贷款本息后,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新建商品房(含保障性住房),最低首付比例为30%;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房,最低首付比例为35%,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房,最低首付比例为45%;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自建房、商转公贷款方式的最低首付比例25%,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自建房、商转公贷款方式的最低首付比例35%。
二、适当提高多子女家庭缴存人贷款额度,明确了生育多子女家庭缴存人办理业务时所需提供的材料,明确了在支持政策出台前已签订的借款合同的处理方式
(一)生育三孩的缴存人家庭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60万元;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55万元。
例:王先生为三孩家庭缴存人,如享受生育三孩家庭公积金贷款支持政策,除应提供《百色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实施细则》中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资料之外,还应在办理贷款时,提供其名下生育有三个孩子的医学出生证明,如无法提供医学出生证明的,应提供居民户口簿。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个人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借款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即具有法律效力,因此对《通知》出台前已签订《个人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借款合同》的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按百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审批通过的贷款额度执行。
例:李先生为三孩家庭缴存人,于2023年9月5日已提交相关贷款资料并签订《个人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借款合同》用于购买其家庭在百色市的首套住房,合同约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为50万元。在支持政策出台后,张先生不能变更贷款额度为60万元,仍应按百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审批通过的50万贷款额度执行。
三、适当放宽楼盘公积金贷款准入条件
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准入的项目楼栋,主体结构工程建设进度达70%以上即可准入公积金贷款备案,无需封顶准入。楼栋主体结构封顶并办结预抵押登记手续后发放贷款。本条款试行期截止至2024年12月31日。
百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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