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 | 公文种类: |
标 题: 关于送达《责令限期缴存告知书》的公告 | |
成文日期: | 印发日期: |
效力状态: 有效 | 发文年份: |
百色骏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1000MA5P426JXQ):
本机关于2025年1月6日对百色骏业服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未帮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一案立案调查。
现场检查发现你单位已不在原址经营,通过电话及邮寄方式等多种方式至今仍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第二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因无法通过直接送达、邮寄送达和留置送达的方式送达《责令限期缴存告知书》,现依法公告。公告送达期限为三十日,公告期限届满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责令限期缴存告知书》(百金管执字〔2025〕2号)
百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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